桃华 第144节
  两次小产将她的身子几乎掏空,如今又已经三十岁,如果这个孩子再保不住,袁淑妃知道她就再也不可能有孩子了。所以她今天要了这个锅子,甚至把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关于皇帝饮食上的小秘密都用了出来,就是想讨皇帝一个高兴,然后求皇帝保下她这个孩子。
  如果说她怀第一胎的时候还有过那么一分野心的话,那么到了今天,她是真的只想要一个孩子了,甚至不是想要皇子——如果是个公主,那么会更安全些,虽然公主长大了还是要嫁出去,并不能一直陪在她身边,但至少公主更容易好好地长大,就像大公主身子那么弱,不还是平平安安长到现在了么。
  可惜,她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话,得到的却是皇帝跟从前一般的话语。这些话语听起来是那么体贴温柔,仿佛这屋里的地龙似的能让人暖入心中,可是当你听到第三遍的时候,就会觉得无论下头的炭火烧得多么热,地砖始终是地砖,石头,是捂不热的。
  “皇上是不是知道了……”袁淑妃觉得舌头有些不听使唤了。这句话明明是不能说出来的,她比谁都明白。可是此刻,却有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子冲动,硬是逼着她要将那个秘密冲口而出,哪怕说出来之后就是个死,她只想死得明白。
  一双牙筷挟着块糯米糕放到了她的碟子里。糯米糕洁白如玉,里头夹的是玫瑰酱,颜色却是鲜红的。厨子送上来的自然是切得最好看的那些,红白分明,丝毫不乱。然而这东西是个软的,被皇帝的筷子那么一夹,里头的玫瑰酱就被挤了出来,仿佛半凝固的血一般,触目惊心。
  袁淑妃猛地打了个冷战,兴奋过头的舌头仿佛突然被泼了盆冰水一般僵住了。皇帝对她的僵直视若不见,只管把碟子往她面前推了推:“你最爱吃这些点心,快吃一块。”
  宫里的嫔妃们都爱吃甜食,尤其喜欢这些玫瑰桂花之类的味道,然而袁淑妃为了保持身材,却是极少吃的。并且她其实不大喜欢带花香的酱,而喜欢梅子杏子之类制的果酱。可是现在是皇帝给她挟来的点心,她也只能机械地拿起筷子将糯米糕送进嘴里,一口口地吃了下去。
  糯米糕自然是新蒸出来的,香甜软糯还是温热的,然而袁淑妃只觉得咽下去的糯米糕都堵在胸口,根本下不去。
  皇帝一顿饭都在不停地给她挟菜,等到他终于要走的时候,袁淑妃已经觉得胃里胀得要站不起来。勉强起身送走了皇帝,流苏匆匆进来扶着她,连声叫小丫鬟泡消食茶来,目光落到桌上,欢喜地道:“娘娘,皇上果然喜欢鸭血,都用光了。”
  须知宫里吃饭很有些个繁琐的规矩,比如一样菜不可吃得太多就是其中之一。今日皇帝将一盘子鸭血都吃光了,可见真是极爱吃的。
  不过流苏话还没说完,袁淑妃就猛地转过头去,哗地一口吐了出来。那一盘子鸭血皇帝根本没有吃,全部都喂给她了!糯米糕的香甜与鸭血的腥气混合在一起,她现在只要想一想就根本压不下胸口的翻涌。
  流苏被她吓着了,一边替她拍背,一边就想叫人去传太医,却被袁淑妃一手抓住了:“不要去!”
  “娘娘,你这是——”流苏也知道袁淑妃有孕不易,这个孩子可是宝贝,见她吐成这样,怎么敢不传太医呢。
  “不过是孕吐罢了。”袁淑妃脸色惨白,“皇上刚走就叫太医,传出去成什么样子。”是要让皇帝知道她心里有鬼吗?这会儿她突然又后怕起来了——若是刚才一时冲动把那件事说了出来,现在又是个什么样子呢?不不不,这个秘密还是烂在她心里的好,万万不能说出口!
  皇帝走出钟秀宫的时候,夜已经深了。昨天下过一场雪,今日就特别的冷,空气吸进胸中似乎能把人冻住似的。皇帝却深深地吸了几口气,还将身上的衣裳提起来抖了抖,用带着厌恶的口吻道:“这锅子的味儿就是太大了,染到身上就不散!”
  杜公公忙上来替他拉披风:“皇上,这风大着呢,可千万别闪了汗。”
  皇帝嗤笑了一声,站在风口上没动:“让风吹吹也好,至少散了这味儿。”
  杜公公急得不行:“皇上,回去换了衣裳就好,可不能这么吹。”
  他左劝右劝,皇帝终于举步,淡淡地问:“西北的消息来了没有?”
  “来了来了。”杜公公紧跟在皇帝身后,“郡王妃在督州城已经种完了痘,现在燕州城准备要种痘了。西北那些百姓都等急了呢,到时候怕不要挤破头。”
  皇帝唇角弯起一丝淡淡的笑意,忽然道:“蒋宝林近来怎样?”
  “还是那样。”杜公公不知道皇帝的话题为何换得如此迅速,但还是立刻答道,“每日在群香殿跟王充容说笑,有时做些针线。”
  “若如她这般,倒也好。”皇帝又微微笑了一下,“比她姐姐强些。”
  杜公公不敢答话。皇帝抬起头,往一个方向看了看:“那边是西北吧?”
  “奴婢不知道……”杜公公也抬头看了看,一脸惭愧,“奴婢分辨不出……”
  “其实朕也分不大清楚啊。”皇帝叹了口气,“安郡王却是看一眼就能辨得出方向。他说行军打仗,必得有这个本事才行。”
  杜公公不是很明白皇帝为什么又提到了安郡王,刚才不是还在讲蒋宝林么?因此他也只能小心地顺着皇帝道:“安郡王自幼就跟着定北侯习学兵法,懂这些也是应该的。”
  皇帝笑了笑:“是啊。他要学的就是这些,不然要学什么,难道学治国之策,均衡之术,隐忍之道么?”
  杜公公听得心里咯噔一跳,不敢说话了。幸好皇帝也没要他回答,顿了一顿就自己说了下去:“他比朕自在。她跟着也自在,至少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杜公公想了一会儿,才把“他”跟“她”分清楚了,又想了想,觉得不说话不行了,便道:“郡王妃这事若是做得成了,功在天下。”
  “是啊。”皇帝悠悠地叹了一声,“所以她跟夏氏到底是不同的,该让她去为天下做些功德。”
  “皇上圣明。”杜公公毫不犹豫地跟了一句,倒把皇帝逗笑了:“你这个溜须拍马的东西——”
  杜公公也跟着笑:“奴婢只是说实话罢了。”
  皇帝笑着抬脚虚踢了他一下,又叹了口气:“罢了,回明光殿吧。”本来今天晚上的计划不是这样的,他是预备宿在钟秀宫里,可是因为那一盘子鸭血……
  杜公公连忙招呼后头的暖轿过来:“皇上还是坐轿子吧。若为了那些事伤了龙体,实在不值得。”
  皇帝轻轻笑了一下:“不错。”他的声音在夜色之中仿佛被寒气冻住了,也是冰凉的,“为了那些东西,不值得。”他弯腰上了暖轿,抛出来一句话,“你盯着,朕倒要瞧瞧,这回能不能抓得住他们。”
  杜公公恭敬地答应了一声,在暖轿走起来的时候回头往钟秀宫的方向看了一眼。人人都道袁淑妃圣宠不衰,可若真有圣宠,又怎么会接连小产?或许也只有皇后,这些年来盯着钟秀宫不放,始终真将她当作对手了。
  不过,这也是咎由自取。杜公公收回视线,微弯着身子跟上前头的暖轿。这人哪,不是有一句老话么——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当初做那杀人刀,如今就得做挡箭牌,千万别以为世上真有那不透风的墙,别说风是挡不住的,就是那墙,今儿不也险些就自己说破了旧事吗?只可惜啊,皇上留着她还有用,就是她想说,皇上也有办法让她说不出来的。
  其实要是这么想想,这宫里还真的没多大意思。杜公公抬头看了看天,墨色的夜空中纤云不染,今夜无月,便越显得那繁星灿烂远在天外。这高高宫墙圈起的地方不小,可是若跟外头的天地比起来便如同一只笼子了。笼子是金玉的,笼子里的鸟儿也是金装玉裹,可是如安郡王妃那样的,大概就不会喜欢了。
  在钟秀宫内殿发生的事,连流苏都不甚清楚,皇后当然就更不知道了。她知道的只是皇帝先赏了许多东西,之后就去钟秀宫用了晚膳。据说这一顿饭直吃了一个时辰,皇帝才恋恋不舍地离开钟秀宫,也没召别的妃嫔,径自回明光殿歇下了。
  这要不是袁淑妃有孕了不能侍寝,只怕就要留宿钟秀宫了吧?
  皇后紧紧地捏着手里的一串紫檀佛珠。这佛珠是太后给她的,让她心里烦躁的时候就念念经,平平心境。可是现在佛珠拿在手里,管是念了百八十遍南无观世音菩萨,心里仍旧像有火在烧着。
  这把火跟当初赵充仪有孕时烧的那火还不一样。那时候她更多的是怕赵家,怕他们就此开始支持赵充仪与她争夺大权。但现在占据了她心里的却是嫉妒,嫉妒袁淑妃已经三十岁了还能有孕,还能占得帝宠,而她虽然贵为中宫,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皇帝的真心!
  旁边伺候的心腹宫人看着皇后越捏越紧的手指,指节处都因用力而发白,似乎要把那佛珠捏成齑粉,只觉得心惊肉跳。她正在犹豫要不要上前劝解,却见皇后的手指猛地松开了,声音居然甚为平静:“上回报信的那个丫头,你明日去找她。”
  心腹宫人怔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娘娘,是哪一个……”宫里的宫女有千人之多,是哪个报信的?
  皇后居然没有生气,而是看了她一眼:“就是娘娘宫里的。”
  能让皇后呼为“娘娘”的,只有太后了。心腹宫人恍然大悟:“奴婢糊涂,竟没记起来。只是娘娘找她做什么?”
  “本宫要那个药。”
  心腹宫人一怔之后,脸色大变:“娘娘,不可!”那药可是太后的。
  “有何不可?”皇后的声音平静得可怕,甚至比平日里发脾气还让人心惊。
  “太后娘娘自有考量……”心腹宫人尽量委婉地劝慰,“说不定太后会叫人……”
  “不会了。”皇后淡淡地道,“在姑母看来,袁氏不成气候,即使她生下皇子,姑母也不会放在眼里。何况前头赵氏生了畸胎已经损了皇家脸面,这次姑母是不愿再出事了。再说,皇上也该添个皇子,不然外头人手指都要戳到本宫背上来了。”
  这不是都说得很明白吗?既然这么明白,为什么又得要那个药?心腹宫人想不明白,只得道:“娘娘圣明,那这个药其实……再者袁淑妃也未必就能生下皇子,她瞧着也不像有那个福分的。”
  “本宫就不能让她给皇上生下孩儿!”皇后冷冷地道,“不管她生男生女,哪怕是生只狗,本宫也不许!”为什么夏氏死了,反而是袁氏得了宠爱,皇帝是在她身上寻找夏氏的影子吗?反而是她这个皇后,从开始就什么都没有得到。
  “娘娘——”心腹宫人被吓住了,“可,可不能这么说……”真生条狗还了得?
  皇后冷冷瞥了她一眼:“只要不是袁氏,谁生都行,本宫都抱到身边来,当成本宫亲生的孩儿!”
  这话说的,谁能信呢?您要是能做到,宫里早就有皇子了吧?
  心腹宫人心里忍不住地嘀咕,却又不敢多说,只能绞尽脑汁地道:“娘娘,可是太后那边……”皇后这几年与太后的关系越来越淡,宫人看着都有些着急。
  皇后不耐烦地将手里的紫檀佛珠一摔:“怎么,你是想去寿仙宫伺候?”不错,太后是为她做了很多事,可是太后永远不能理解她对袁淑妃的执念。因为太后从来没有对先帝真有过什么深情,她不过是尽了一个妻子的本分罢了。
  可是她不同,她从大婚之夜被皇帝揭开盖头的时候就已经倾心于皇帝了,皇帝十年的冷淡,却让她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她宁愿容忍赵充仪生下皇子,也绝不能让袁氏有一子半女!
  心腹宫人吓得跪了下去:“奴婢不敢。奴婢是一心为了娘娘……”若是皇后疑心了她,根本不可能容她去寿仙宫的。在这宫里,皇后虽然有很多不如意的事,但要弄死一个宫人却还是易如反掌。
  皇后看了她一会儿,伸手将人拉了起来:“知道你忠心,去吧。”
  宫人怔了半晌,终于低头道:“是,奴婢明日就去。”
  ☆、第166章 徒劳
  西北的这个年过得并没有多少年味儿,因为大家的心思都不在过年上。
  “就是这样,看懂了吗?”桃华给两个孩子接种了痘苗,问身边的两个年轻郎中,“懂了的话,你们也可以试试。”
  隔离区里现在的人已经很少,自然就有更多的郎中从里面撤了出来,开始跟着桃华学习制痘苗和种痘,也只有这样,才能把种痘推广开去。
  “王妃,这,这样就行了?”两个郎中是诚惶诚恐来学习种痘的,没想到看起来竟这样容易,简直有点不敢相信。
  “是啊,种痘并不难。”桃华笑着点点头,“但是要仔细观察病人,如果没有发热,那就是没有种上,还要再种一次。另外,若是用鼻塞痘苗的方法不行——毕竟有些孩子太小,会觉得难受——那就要换用别的法子,用金针挑破皮肤把痘苗埋进去。可是这种方法必须特别注意消毒,万不可轻忽大意。”
  两个年轻郎中一起点头。在隔离区的时候,他们就读过王妃写的一本小册子,叫什么《卫生防疫条例》,对消毒这个词儿绝不陌生。其实做郎中的,都比一般人更注意要干净,可是看了这本册子才发现,他们的“干净”跟王妃的“干净”,那还差着好些呢。
  据说那本册子只是一个简本,是因为时间太紧,王妃来不及写完,将来还要出一个完整的本子,好像连不注意消毒所引发的各种可怕后果都会注明。
  其实不用看什么册子,就从这次在隔离区里得了炭疽的那些人的结果来看,郎中们就已经深刻体会到了这后果的可怕。有两个病人本来只是皮肤炭疽,但因为开始当成了疔疮去割掉,伤口又没有好好消毒,结果最后变成了什么败血症。
  那两个人死的时候他们都看见了,九成的皮肤炭疽病人都痊愈离开了,这两个却死于高烧抽搐。对比实在太过鲜明,让人不心惊都不行。
  人呢,有时候不经点事是真不行。若是这个什么卫生条例在从前太平无事的时候提出来,两个郎中多半会觉得有些多余。不是么?西北这边人活得都粗糙,那些种田的、养羊的,手上身上有个破损,若是不出血连理都不理,若出了血也很可能是抓把土捂一捂,能去灶里抓把草木灰已经是好待遇了。
  百姓自己都活得如此不讲究,郎中们割个小疔疮什么的,还是用清水给洗一洗呢,用的刀也会好好擦拭,已经干净得多了。现在还要用什么烈酒先擦皮肤,刀子给一个人割过就要换下来用开水煮,就是包伤口的布也要煮过,哪怕是新买来的白布,瞧着雪雪白的,都不可以用了。
  这是多大的麻烦啊!就是不嫌麻烦,烈酒要不要钱?烧水的柴禾要不要钱?割个小疔疮总共才挣几个铜钱,够不够买酒买柴呢?真要这么干,郎中就要赔死了吧。
  但是那都是以前的想法了。现在,因为没有好好消毒而把性命断送掉的例子血淋淋就摆在眼前,还有谁敢嫌麻烦的?那可是人命呢!
  “王妃,我们能去看看用埋线法种痘苗的地方吗?”一个郎中小心翼翼地问。现在,把痘苗用棉絮裹着塞进鼻孔的法子叫做吸入法种痘,挑破皮肤这种则叫做埋线法,是单独隔出一处地方来施行的。
  “可以,只要注意卫生,不要乱碰乱动就行。”其实种痘挑破的那点皮肤不算啥,但桃华觉得,为了让西北这些郎中养成良好习惯,一开始弄得郑重一点还是合适的。所以刚学种痘的郎中们都只能用吸入法,只有经验丰富人又心细的,才被挑出来去做埋线种痘。
  别说,这种做法的后果还是很显而易见的。现在种痘出去的人都在说,就挑破那么一点儿皮肤,都要单独去一间大屋子里,若是穿得脏兮兮的还不让进。屋子里还打扫得那么干净,郎中们都穿着特制的白布袍子。由此可见,消毒确实很重要,你看就这么点儿伤口都这么郑重,那平日里若是割破了手磕伤了腿,可再不能随便抓把土捂上了,你知道那土里有些啥?说不定就还有那个炭疽病菌呢。
  嗯,病菌也是如今西北百姓们嘴里新兴的词儿,尤其是那些比较喜欢混迹于街头巷尾,自诩消息灵通的人,如果三句话里不带个消毒啊病菌啊什么的,都不好意思开口说话。
  “王妃——”蝶衣套着一件白色罩衣跑进来,“新痘苗送来了。”
  送痘苗来的是顾丛。如今在西北,顾丛也算是知名人物了。沈数已经向外透露他是自愿前来西北治疫,又是桃华亲自指点,向她学过制痘之术的。所以顾丛现在声名显赫,人人都说他制出的痘苗质量好,种起来安全,效果也是最好的。有不少前来种痘的人都会询问自己家孩子接种的痘苗是不是顾太医监制的,如果说是,就欢欣鼓舞,如果说不是,多少都会有点遗憾之色的。
  顾丛在京城的时候算是个小白脸,现在也跟西北的大部分人一样了,既黑且瘦,只是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以至于蝶衣私下里笑他是“两眼贼光”。
  “顾太医坐。”蝶衣快手快脚地掇了个小杌子过来,另一只手还端了杯热茶,“这里没好东西,顾太医将就将就。”
  “多谢姑娘。”顾丛接过热茶就捧在了手心里。西北的天气实在是冷,茶捧在手里,热气一直能透到心里,整个人都好像活了过来似的,“王妃,年前这是最后一批痘苗了。”
  “足够了。”桃华看了一眼单子上的数量。顾丛办事她是放心的,到现在还没见出过纰漏。
  “种完这一批,也该过年了。”督州城已经基本结束,现在是燕州城和青州城同时开始种痘。桃华没有亲自去青州城,而是派了符老郎中带着所有从青州城来的郎中经过培训之后过去了。
  当然,除了种痘之外,西北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比如说备战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据定北侯说,今年这天冷得早,北蛮的日子恐怕不好过。前些日子听说草原上下了几场大雪,大概给他们搞了一个措手不及,否则疫症传开的时候他们可能就来趁火打劫了。
  种痘虽然是好事,但也让百姓们都有些心神不定,且人来人往的,也有可能被人浑水摸鱼,因此桃华听了定北侯的话,就决定种完这一批后暂停,到年后出了正月再继续。好在督州城那边已经基本完成,燕州城与青州城都没有发现天花病人,百姓们也能再等一等的。
  顾丛点头称是。军事上的东西他们都不懂,最好还是听定北侯的。
  “只是——下官前日接了一封信……”顾丛犹豫片刻,还是从怀里取出一封已经揉得皱巴巴的东西,“是刘翰林写来的。”
  “哦——”桃华了然,“这是找你说情来了?”
  刘之敬和李太医到现在也没能进西北。他们在城关前就被拦了下来,即使亮出了郡王妃未来妹夫和身份也不行。守关的军士对他们毕恭毕敬,一应供应都是西北的最高规格,然而能不能放行,这还得往侯府送个信。除非安郡王那边派人来接,否则闲杂人等,一概不能随便进关。
  李太医当时很好地诠释了狗仗人势这个词儿,几乎把手指头伸到那小校鼻子上去,还是刘之敬识相地给拉住了。事实证明他这样做是很明智的,因为后来定北侯府根本没来人接,反而是将李太医扣了个扰乱西北治安的帽子,险些打上几军棍。
  这件事桃华是知道的,因为沈数在调查之后,肯定地告诉她,当时的惊马就是刘之敬自导自演的。
  有这一句话就够了。桃华好歹也是活了两世的人,这里头的弯弯绕到了这种程度还看不出来的话就可以洗洗睡了——刘之敬之前的请愿分明是大大低估了治疫的难度,还以为跟蓝田洛南两县似的,有医有药,不过是吃些辛苦就能得一份大功劳。